| 佛得角渔类加工公司招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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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4-01-02 17:16 |
佛得角计划财政部-私有化项目协调局
关于“佛得角渔类加工公司”私有化
公 告
兹决定通过出卖方式将“佛得角渔品加工公司”(Interbase)财产转让实现私有化。
1、目的:将该公司资产100%以出卖方式实现私有化。具体如下表:
2、私有化负责部门:
佛财政部私有化项目协调局:
邮箱:佛得角 普拉亚C. P. No.323
电话:238-612319/614748,传真:238-612334
电邮:e-mail: cvprivatization@cvtelecom.cv
3、法律依据:
依据№ 54/2003法私有化有关条款
4、竞争者及选择标准:
按如下原则转让给投资者:
①在技术、资金和管理方面有强大优势并能使该公司进一步发展和实现现代化;
②对该公司的优势条件了解,能提出有关市场、价格及发展战略计划并有较大投资。
5、私有化过程:
①第一阶段:竞争者预选。
②第二阶段:在预选者中再选择,洽谈、签署合同。
6、预选标准:
根据竞争者的技术能力、财力、管理能力及经验,各占比例如下:
①适应性、技术、管理能力占----20%
②财力占----------------------40%
③行业经验占------------------40%
从竞选者中选出50%参加第二阶段竞争。
7、第二阶段选择:
在预选的基础上,根据竞争者的条件,按如下比例选择:
①技术能力占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30%
②财力(投资量)占-------------------70%
8、押金
为了保证投资者的承诺,参加第二阶段的竞争者均必须在洽谈的第一天交750万埃斯库多(约合75000美元),以现金方式存入指定的佛得角银行。
9、竞购者提交资料的时间、地点、及期限:
第一阶段:竞购者须于2004年1月30 日18时前将有关申请资料交财政部私有化协调局。
第二阶段:在公布为第二阶段竞争者后的30天以内,将有关技术、财力的证明材料交私有化协调局。
10、取消参与私有化竞购资格:
佛得角政府可以根据公有利益等原因,取消某竞争者参与私有化竞购的资格。
11、获取私有化文件资料费:
每个参与该公司私有化的投资者为取得相关的文件资料,必须于2004年1月15日前将10万库多(约合1000美元)交:
佛财政部私有化项目协调局
邮箱:佛得角 普拉亚C. P. No.323
电话:238-612319/614748,传真:238-612334
电邮:e-mail: cvprivatization@cvtelecom.cv
12、申请者的资料:
申请者的有关资料须于2004年1月20日前交“Interbase私有化洽谈委员会”
13、考察“佛得角渔品加工公司”
已获参与该公司私有化竞购的投资者可于2004年1月20日前考察该公司。
14、保密:
参与该公司私有化的投资者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将被严格保密。
佛财政部私有化项目协调局
2003年12月16日 普拉亚
佛得角渔品加工公司(Interbase)
简 介
该公司主要从事海鱼分类、冰冻或盐渍加工和销售,属佛得角国有企业。公司现有职工38人。
公司位于佛圣维森特岛明德洛市港口旁,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,其中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。
冻库冷藏能力:6000吨;冻库设备能力:7吨/8小时;日冰冻加工鱼类能力:24吨。
注:佛得角政府希望有实力的中国渔业公司参加竞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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